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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登记你必须知道的事
2016年2月5日 08:53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王杭徽   

  昨天,市民李先生携准新娘来到南湖区婚姻登记处,出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后,两人在《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上,填写登记信息,并郑重地签上姓名,随后,两人还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按上了鲜红的指纹。根据今年2月份刚刚施行的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今后结婚登记当事人在领证时,除了签名还必须按指纹。

  今年2月14日,正好是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根据近年来的婚姻登记数据统计,许多即将迈入婚姻殿堂的新人,都会选择在这一天进行登记。除了按指纹,新《规范》还有哪些变化需要大家注意?近年来的婚姻登记还有哪些有意思的变化?带着这些问题,昨天,记者走访了南湖区和秀洲区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更在乎“有意义”

  根据对两区婚姻登记处数据的汇总显示,2015年,市本级两区分别有4142对和2741对,共计6883对新人登记结婚,而在2014年这一数字是7514对,2013年为7285对,2012年为7768对,2011年为7794对。虽然2014年登记结婚人数比2013年时是增长的,但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市本级结婚人数总体是在逐年下降的。“影响结婚登记人数的情况很多,应该是多种因素影响造成这种变化。”南湖区婚姻登记处有关负责人说。

  通过近几年的数据统计可以发现,虽然全年登记总人数有高有低,但市本级每年中总有几个结婚登记的“大日子”,表现是非常稳定的。2015年,市本级结婚登记的第一个“大日子”是5月20日,当天两区共有344对新人登记结婚,“因为2015年2月14日情人节还处在春节假期,所以这第一个‘大日子’落在了5月20日。”不过,两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均表示,这一天已经成为很多新人的选择。因为近年来,每年5月20日的结婚登记人数之多,在全年都能够排在数一数二的位置。

  虽然没有2015年的数据作比较,但2014年2月14日的数据,却真实地反映了这一天对新人登记的“吸引力”。2014年2月14日,市本级两区当天的登记人数分别是283对和177对,这两个数字均超过了当年两区5月20日结婚登记的人数,成为当年结婚登记人数最多的一天。昨天,记者也从两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至当天下午5时,已经预约在2016年2月14日登记结婚的已有40余对新人,“相信上班首日会有一个小高峰吧。”工作人员表示。

  登记新规范要更加注意

  “以前只要求当事人签名或者按指纹,现在要求签名并按指纹。”据秀洲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新《规范》中,对当事人签名和按指纹有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要求。新《规范》规定,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对于这样的规定,多数市民觉得非常好。“按指纹显得更加庄重和神圣,仪式感更强了。”市民李先生在办理完登记手续后说道,“字迹还能模仿,指纹才是唯一。”

  而除了按指纹的新规外,新《规范》还有一个最明显的变化,就是要求当事人户口簿“婚姻状况”一栏,必须填写“未婚”、“已婚”、“离婚”或“丧偶”等,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时,便于婚姻登记部门与本人声明进行审核。“很多市民带来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都是和真实情况不一致的,因为以前没有这个要求,所以大家就算结婚、离婚了,也不会特地跑一趟派出所去更改。”上述负责人说,新《规范》对婚姻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提供的证件方面进行了规范,当事人提供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结婚登记声明一致。

  另外,新《规范》还对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作出了规范。新规明确指出,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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