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和实施新法。日前,市环保局、市治水办举办了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班。
培训中,浙江农林大学姜双林教授从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背景、意义,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与执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深入浅出进行了讲解。
据了解,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条主线。该法通篇围绕大气质量改善目标这个主线展开,体现了环境质量要与老百姓切身感受相符的立法思路,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次修订中新增了“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章节并前置,规范大气污染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行为,以及标准运用和落实,并对加强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作出了具体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行为处罚的力度。同时,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还强化了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内容。此外,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秉承新《环保法》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立法思路,出现了多处要求信息公开的表述。
“通过培训,我们对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理解更深入了,对全面贯彻实施好新法也更有信心了。”一名基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