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访中,我了解到王某家的儿女在赡养老人方面有分歧,我们应该及早介入调解,避免出现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日前,新塍司法所人民调解例会如期召开,调解员将走访中了解到的情况,一一汇报,共同探讨调解方案。
“人民调解例会每月定期召开,结合走访掌握的第一手信息,分析人民调解工作新形势,及时将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提前纳入视线。”新塍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日常工作中,他们引导调解员主动排查,将日常排查与专项调处相结合,将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初始状态。
矛盾发现后,主动化解更重要。新塍司法所将入户调解和流动化解相结合,针对矛盾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成因复杂等特点,他们以方便群众、利于化解矛盾为目的,把调解活动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相结合,主动上门入户化解矛盾纠纷,使纠纷当事人在身不离家的情况下握手言和。
“为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线得到化解,司法所将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法庭、派出所、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打造合作平台,形成信息畅通、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地提高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新塍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他们主动沟通,将人民调解与职能部门相结合,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笔者在现场看到,新塍司法所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继续做好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及和解工作,巩固调解成果,避免纠纷反弹。平时,他们主动宣传,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将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巧妙地融入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达到“调处一件纠纷,留下一片法治蓝天”的社会效果。
“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新塍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新塍司法所已指导调处矛盾纠纷109起,调处成功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