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身份不明或无力付费的危重病人将得到急救保障。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解决一部分患者的医疗费用,避免“等钱救命”的情况出现。《意见》明确,该项基金的救助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这类患者紧急救治所产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将所有身份不明或无力付费的危重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意味着任何一个人,无论身份如何、有钱没钱、是否参加医保,只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都有权获得及时救治。这一举措彰显了人道主义精神,体现了政府责任担当,是不折不扣的善政。
钱不是万能的,但是,在疾病特别是急重危伤病面前,没有钱却万万不能。这几年,随着医保覆盖面扩大,百姓看病难、看病贵有所改善。但是,一些身份不明的“无主病人”、“路倒病人”,或者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的患者,仍然难以得到医疗机构的有效治疗。当然,医疗机构也有实际的苦衷。医院要维持正常运转,就得考虑经济利益。救死扶伤是本分,治病收费也是正当权利。一旦给付不起医疗费的危重患者“开口子”,很容易引起恶意效仿,让好事变坏。这几年,虽然有关部门一再强调医院不得推诿急救病人,一些地方也试点了“先治病后付费”,但“有病无钱治”的情况依然存在,原因就在于“谁付费”这个根本问题没有解决。
实际上,救死扶伤不仅是医院的本分,也是政府的应尽之责,尤其是在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全覆盖的情况下,给所有危重患者提供“兜底式”的急救保障,正是“全民医保”不可或缺的底线。我市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从制度设计上弥补了疾病应急救助的“短板”。一方面,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提供支付和补助,解除了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纳入政府财政,也确保了资金来源。
生命高于一切,更高于金钱。不让任何一个病人身陷“等钱救命”的窘境,是对生命的最大尊重。从这个角度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建立只是起点,今后还当从审核、发放、监管等方面不断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用政府的有形之手织托起生命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