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区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实施意见》明确了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资质条件,编制社会组织目录的程序与方式,明确了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具体目录、基本情况以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地域范围和服务种类,为政府部门购买服务提供服务平台和依据。
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信息公开制度、民主监管制度、完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可以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且在最近两个年度年检合格,如因成立时间不足未能参加等级评估或年度年检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都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质条件。
与此同时,参加秀洲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3A以上(含3A);或经审核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或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或近两年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或购买服务的经历且信誉良好的;或在国内或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声誉,曾获得国家、部、省、市、区等荣誉的社会组织可简化申请程序,依申请直接编入目录。
此外,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种类包括公共安全服务、教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城乡社区服务、农林水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租赁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等。
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需要提交哪些目录编制的申请材料?“申请表、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能够证明具备必要条件和优先条件的材料,这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从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社会组织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的申请材料,明确承接服务的种类。12月31日前在区民政局网站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登记管理机关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编制一次。一经编入,有效期为5年,登记管理机关每年将对其进行复核。满5年后,社会组织需重新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据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组织在申请时提供虚假信息的;未参加年检,或者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等将会被登记管理机关从目录中删除,删除的社会组织,应当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整改期满并落实到位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将逐步建立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每年定期对社会组织承接的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估,并作为今后认定社会组织是否具备承接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重要依据。”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