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嘉兴新闻
2015年度慈善助学拉开帷幕
2015年7月27日 08:52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戴纯青 通讯员 李 娟

  眼下,高考录取工作正在热火朝天地进行。录取通知书为考生和家长带来笑容的同时,也为一些家庭带来了新的烦恼。“孩子上大学的学费每年要好几千元,但是家里收入微薄,供起来实在有压力,怎么办?”连日来,陆续有忧心忡忡的家长致电党报热线82400000求助。

  寒门学子的大学梦要怎么圆?昨天,记者从市慈善总会得到消息,根据2015年市本级贫困家庭学生慈善助学实施方案,8月20日前,新考取大学(大专)的新生可申请慈善助学金,审核通过后,学生本人可于秋季开学前到市慈善总会领取助学金。

  哪些新生可享受慈善助学金

  哪些新生可以获得资助?据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凡今年考取大学(大专)的市本级户籍的贫困家庭学生,凡家庭持有嘉兴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嘉兴市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嘉兴市特困残疾人优惠证、嘉兴市低收入的困难家庭援助证等“四证”之一的新生,均可列为慈善助学金发放对象。此外,凭村(社区)、镇(街道)、区民政部门的证明,2014年9月以来,因家庭发生天灾人祸、事故(有责任赔偿的除外)等突发性事件,或家庭主要成员因患大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各种癌症、尿毒症、各种器官移植、重症肝病、严重心脑疾病等)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需要注意的是,虽符合上述条件,但家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新生,不能享受慈善助学金:其一是无正当理由的择校生;其二是家长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其三是虽家庭经济困难,但学生本人在校主观不努力而造成学习成绩差的,以及严重违规违纪受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另外,已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结对帮困的学生也不在慈善助学金发放之列。

  慈善助学金如何发放?

  据了解,根据方案,今年市慈善总会将对2015年度考取各类各地大学的市本级持有“四证”困难家庭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因突发事件或因大病致贫的市本级困难家庭学生,一次性资助4500元,名额不限。凡符合救助条件,今年新考取大学(大专)的困难家庭学生按资助类别及标准,经市慈善总会批准后,可直接领取助学金。

  慈善助学金要如何申请?据悉,今年考取高校的市本级贫困生,凭困难家庭“四证”之一和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可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领取助学申请审批表。因突发事件或因大病致贫的学生申请助学,则需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书面申请,先经镇(街道)民政办核实并报区慈善总会(分会)审核同意,方可发放助学申请审批表。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学生按要求将助学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送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新考取大学(大专)的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原则上为8月20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核通过后,今年秋季开学前,市本级今年考取本市和外地大学(大专)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可由学生本人到市慈善总会领取。

 

标签:助学 责任编辑:林越琪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