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部门联动
区法院集中打击“老赖”显成效
2015年7月27日 08:44 来源: 嘉兴日报 通讯员 闫拥洲 秀舟

     日前,90后的小张由家人代为清偿了秀洲法院一执行案件的全部债务,他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后悔不已。

  “小张是债务人,他借了李某的钱,一直没有还,法院判决小张应归还李某借款及利息共计1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小张未履行。立案执行后,小张拒不到法院接受处理,也未履行义务,还把自己的20多万元银行存款取走另作他用。”区法院办案法官说道。

  拒不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义务,怎么办?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小张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秀洲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汝建国介绍。

  “叮铃铃……”前不久的一天晚上11时许,法警小庞的值班手机响起。接通电话后,得知是被执行人宋某出现在市区某宾馆,小庞随即与其他备勤干警出发将宋某带回法院。经教育,宋某无解决态度,法院遂决定对宋某采取司法拘留,宋某在拘留期间支付了该案件中的欠款。近年来,为应对不断上升的案件量,秀洲法院建立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仅今年上半年,执行干警就在深夜出警30多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笔者在区法院执行局获悉,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今年第二季度,秀洲法院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惩戒的,由法院依法及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逃匿的,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据统计,专项活动期间,秀洲法院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1人,执行局自行查找、拘留被执行人31人,公安机关协助查控拘留被执行人10人,协助兄弟法院拘留被执行人4人,上述案件执结16起,9起和解或部分履行,执行到位金额130万余元。

  “7月22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相关拒执行为作了详细的认定,执行中更有针对性。”汝建国提醒,随着法院制裁力度的加大、信息化的推进、各部门的协助配合,“老赖”将处处受限、无处藏身。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积极、及时履行义务,如拒不履行、抗拒执行或妨碍执行,法院将依法进行制裁。

标签:部门 责任编辑: 谢冬妹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