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保定一家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在为机动车加油。 新华社记者 朱旭东 摄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21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26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元和0.23元,调价执行时间为7月21日24时。
这是年内第六次下调汽、柴油价格,也是今年6月以来第三次下调。发展改革委称,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7月21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7月上旬以来,受希腊债务危机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较大幅度下降。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算上此轮调价,今年国内汽、柴油价格已经历14轮调价周期,其中6次下调,5次上调,3次“搁浅”。汽油价格每吨累计上调100元,柴油价格每吨累计上调30元;折合90号汽油零售价格每升上调0.07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