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区农业产业项目准入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对原《秀洲区农业产业项目准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农业产业项目评估机制启动2.0版。
根据新实施办法,秀洲区继续将产业项目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三类,实行产业发展分类指导,促进鼓励类产业提升发展和向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集聚,引导限制类产业升级改造和有序退出,严格控制禁止类产业发展。
针对农业项目引进因没有严格的准入条件而存在小、散的现象,秀洲区于2012年出台了《农业产业项目准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在全市农业领域建立起项目准入机制。而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又对原办法进行了相关修订。
“新实施办法突出强调了粮食生产安全,鼓励多种粮、种好粮。”秀洲区农经局产业科相关负责人说,按照确保粮食安全原则,粮食生产功能区规模化粮食生产和社会化服务项目将得到优先支持,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非粮”项目以及稻田开挖鱼塘、草坪等破坏耕地的项目则明确列入禁止类之中。
在强调粮食生产安全的同时,新实施办法适当放宽了项目准入规模。粮油类项目从300至1000亩调整为100至500亩,特色种植类项目从100至300亩调整为20至300亩。此外,新增的生态渔业类项目规模一般在50至300亩、特种种养类在20亩以上、综合类在50至300亩。
“这体现了适度规模经营原则,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产业项目,进一步加快目前以三大园区为代表的秀洲农业产业化进程。”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新实施办法分别对限制类项目和禁止类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扩充。在限制类项目中明确规定,在限养区内的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不得扩大原有规模,实行污染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等提升类项目;休闲观光农业在不破坏耕作层前提下,以产业为基础,结合休闲采摘、农事体验、农业科普等功能拓展类项目;需要配套蓄水池的果蔬基地,蓄水池面积控制在3亩以内。禁止类项目则从原来的三类扩充为五类。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秀洲区共受理24个农业产业项目,经过评估,最终准入22个。“通过准入的项目将自动纳入项目库,给予财政支持、保障设施用地等政策倾斜。”该负责人说,“但是纳入项目库管理的准入项目都要进行统一动态管理,也就是说,项目获得准入之后,也并非一劳永逸”。
根据新实施办法的项目监管要求,通过准入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建设内容,确因客观条件限制需调整的,必须重新申请项目准入。对不按照项目准入条件和要求实施的项目,各镇、街道将负责落实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原项目准入将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