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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规合一”规划通过环保部初审
2015年7月9日 08:44 来源: 嘉兴日报 记 者 陆成钢   通讯员 高 梅 俞佳丽

  本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在环保部近日召开的“多规合一”试点改革方案和总体规划框架思路专家审查会中,嘉兴市“多规合一”规划大纲通过环保部初审。

  自去年9月起,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多规合一”试点,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据介绍,我市的“多规合一”,由发改、建委、国土、环保四部门共同编制区域发展规划,让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融合发展,建立国土空间差别化管理机制,划出生态红线,实施分区开发与保护,力争做到“该保护的坚决得到保护,可开发的得到合理开发”。

  其中,环保部门在“多规合一”工作中的主要任务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生态控制线,构建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格局”。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主要需要通过三个步骤:一是编制“1+5”环境功能区划;二是开展全市域生态红线划分专题研究;三是完成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有效整合。

  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的要求,我市环保部门在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工作上做到了“四个严格”,即严格遵循分区原则、严格执行划分标准(把市域环境功能区分为自然生态红线区、生态功能保障区、农产品环境保障区、人居环境保障区、环境优化准入区和环境重点准入区6个大类)、严格明确管控措施、严格列出负面清单。

  目前,嘉兴市区及各县(市)分区规划已全部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根据“1+5”环境功能区划送审稿显示,嘉兴市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如嘉兴市石臼漾、嘉兴市南郊河贯泾港、海宁长山河长水塘、海宁盐官下河、桐乡白荡漾、桐乡运河、平湖广陈塘、海盐千亩荡、海盐天仙河、嘉善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核心区、森林公园、古镇保护区划入禁止开发类红线区。

  列入嘉兴市基本生态控制线主要包含生态保护红线、市域内重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市域38条重要生态廊道、一般河网路网生态廊道区及其他类型生态功能保障区。

  下一步,我市将以“多规合一”试点为契机,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国土空间差别化管理机制,实现分区管控。划出生态红线,实施分区开发与保护,力争做到“该保护的坚决得到保护、可开发的合理得到开发”。二是建立跨区域的生态保护机制,实现跨区管控。实施区域生态要素整合,实现整体规划、连片保护、长期管控、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三是建立市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实现全区管控。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根据市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功能特征,细化管控措施,列出负面清单,积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全面构建生态环境安全格局,为打造江南水乡典范城市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标签:规划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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