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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首次自行组织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2015年5月19日 08:36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蒋彧淼 通讯员 孙锋

    昨天下午,记者从区住建局获悉,从本月下旬开始,秀洲区首次自行组织的全区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将正式启动。和以往相比,今年的申请,收入准入门槛更低,申请更便利,货币补贴更优惠。

  众所周知,市本级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过去都集中在市住房保障局办理,从今年开始,秀洲区将单独负责办理两种保障性住房的申请。目前,《2015年度秀洲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2015年度秀洲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正在最后的审定中,预计从本月下旬开始,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以往,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时间错开。由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与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同时申请,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种保障。考虑到这个原因,从今年开始,秀洲区将两种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时间基本放在了一起,可以方便市民同时比较和考虑,从而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保障模式。”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市民比较关心的申报材料,记者了解到,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全在市区范围内的,可直接在区行政审批中心住建窗口查询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如果申请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市区范围内的,则须提供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是否参加过房改购房的证明和所在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有无房屋登记信息证明。户口在农村的还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国土部门出具的有无宅基地证明。

  在住房面积的要求上,公共租赁住房从原先按申请家庭成员计算人均核定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提高至人均核定住房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独生子女按单人计,申请家庭子女在异地(不包括境外)就学或在部队服义务兵役期间(包括户口已迁出),可计入家庭实际人数。离异人员的子女监护权归属以离婚协议或生效的司法文书为准。

  此外,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对于申请家庭的收入门槛也进一步降低。除了第一类保障家庭,申请家庭成员以所持有的“四证”(《嘉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嘉兴市区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嘉兴市区特困残疾人优惠证》、《嘉兴市区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援助证》)之一不变。第二类申请家庭也就是低收入无证的住房困难家庭,去年,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必须要低于17640元才可以申请,今年只要低于21168元就可以申请了。而第三类保障家庭也就是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2014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0139元(含)就可以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经济适用房保障方式为实物购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配租、租金减免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三种保障方式,并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为了鼓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选择货币补贴方式,秀洲区今年还提高了补贴标准。“如果你去年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实物配租条件,但是自愿放弃实物配租,选择租赁补贴形式,就给予保障标准1.4倍的补贴,而今年我们提高到了1.6倍。”该负责人表示,“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如果一个家庭同时满足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的条件,并且同时向秀洲区以外的区域提出重复申请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该家庭本年度的申请资格。”

标签:住房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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