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乡镇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办法出台
2015年4月10日 08:30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欧林 通讯员 向晓莉

    □一泓秀水送下游

  近日,秀洲区出台了《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严格实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促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争取全区出境断面的水质实现Ⅲ类的目标任务。

  该《办法》如何操作、考核结果如何界定、不达标有哪些问责机制?对于这些实际问题,记者向区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了解。据悉,目前,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不过区政府可根据水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调整交接断面相应的特征污染物考核指标。

  《办法》实施主体是区环保局,该局对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水质原则上每月初监测一次,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组织实施。每月对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一次,三项考核指标分别以考核时段浓度平均值计算,当某地有多个出(入)境断面时,依据各出(入)境污染物浓度平均值计算出该地出(入)境污染物平均浓度。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以三项指标中最差的等次确定。“交接断面考核指标达到水质目标要求(Ⅲ类)的,考核指标与上年相比变好的”、“交接断面考核指标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Ⅲ类),但出境水质好于入境水质的,且考核指标与上年相比变好的”,为优秀。“交接断面考核指标达到水质目标要求(Ⅲ类)的,但考核指标与上年相比变差的”、“交接断面考核指标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Ⅲ类),但出境水质好于入境水质的,考核指标与上年相比变差的”,为良好。

  交接断面考核指标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Ⅲ类),且出境水质劣于入境水质的,考核指标与上年相比变好的,为合格;考核指标与上年相比变差的,为不合格,但出境水质下降幅度小于入境水质下降幅度的,仍评定为合格。

  区治水办相关负责人称,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实行行政问责制,考核纳入“五水共治”、生态区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办法》还确定了具体奖惩措施,对全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及主要负责人在“五水共治”、生态区建设等方面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此外,《办法》将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水资源论证审批、生态环保资金转移支付等相挂钩,对考核为不合格的行政区域实行区域限批政策。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从下月开始暂停审批、核准本行政区域内排放该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新的大宗取水项目,停止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当水质考核达到合格要求后,解除上述限批措施。

标签:治水 责任编辑: 谢冬妹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