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家旅游局通报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情况: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有44家A级景区被摘牌;山西忻州五台山景区、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等9家5A级景区被警告;沈阳植物园景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还有12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33家旅行社停业整顿。
民众旅游需求持续高涨,与人们频繁出行的脚步相伴随,越来越多的景区加入到了A级景区行列。然而,在A级景区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一些景区的服务质量却不见得有所进步,尤其是一些景区急功近利谋发展,不但服务越来越糟,而且乱改乱建,破坏生态环境。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旅游局展开整治行动,并对一些景区果断摘牌、警告,相信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这次的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显然,这些都是长期存在于旅游市场的顽疾,此前虽经多次整治仍难以杜绝。比如,新修订的《旅游法》对强迫消费作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法律实施后,强迫消费有所收敛,但有的变着花样进行,这在一些所谓“低价团”旅游项目中十分常见。法律条文未能完全发威,是因为严格执法仍未成为常态。同样的,一次整治行动的震慑力是有限的,若不能实现常态化监督与管理,这些顽疾还会继续存在。
相比于监管部门自上而下的整治,游客才是旅游服务最直接的感受者,对旅游服务的评价最直观也最真实。但就目前而言,旅游服务好不好,游客并没有多少话语权。就拿景区星级评定而言,是由官方机构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评定的,游客的评价几乎不占什么分量。如果景区星级评定能够充分吸纳游客的意见和评价,那么景区管理者就不得不在保护游客权益上动真格,以获得好评。
整治景区顽疾是一个系统化工程,在专项整治过后,还需要有力的常态化监督——不仅是监管部门自上而下的监督,还应赋予游客充分的监督权,将游客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景区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