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规定,对违规使用公厕者给予处罚。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该办法实施一年半,一张罚单都没开过。
相关话题之所以再度引发关注,完全是因为“一张罚单都没开过”。许多网民认为,“在便器外便溺罚款100元”的规定已沦为一纸空文。有人甚至认为,实践证明当初出台相关规定是不明智的,是拍脑袋决策。
尽管我也认为,“零罚单”确有可能是执行力不济导致的,但我仍然想问:为什么一定要开罚单呢?难道罚得多才能证明立法的成功?
当然,人们不会相信“零罚单”是因为市民素质高,因为我们在国民道德素养方面还不够自信。于是许多人都相信,只有罚款才能纠正不文明行为,同时也只有执法动真格,才能让法律制度落到实处。现实中确实有那么一些人,在公众场合不守规则,随地扔垃圾、随意插队,如果执法人员罚他一下,他就老实了。这难免给人一种错觉:难道咱们中国人都喜欢被罚?
各地在控烟立法中,普遍规定要罚款,有人当即认为,可操作性不强,罚款或成空文;有城市出台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人很快发现,执法部门人手不够,处罚将无法到位;有城市提高随地吐痰罚款额度,有人同样发现,没办法执行……结果,这些人都说对了。似乎在他们的眼中,方便罚款的制度才是好制度。于是回想起成龙说过“中国人是要管的”,这话当时曾招来板砖一片。但这似乎正好说明,咱们是不需要被“罚”和被“管”的嘛!而且见到执法部门频繁罚款的新闻时,有人又会指责政府“以罚代管”,对罚款表现出咬牙切齿的神态。
法律制度只是人们的日常行为准则,处罚是手段,不是目的。对于公众来说,守法是常态,受罚是痛苦的事情,因此人们都会极力避免被罚。交通违法行为可能难以完全避免,但在便器之内便溺,对任何正常人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没必要因撒尿问题而交罚单。
既然人人都守规则,那么是否意味着规则是多余的呢?显然不是。规则的作用主要是提示人们,某些事情不可为。在文明程度较高的西方国家,对乱丢垃圾的行为也有罚款规定,而且罚款比我们这里要高得多,但事实上,相关规定在有些城市也是“零罚单”。
不要处处都低估咱们的文明素质,也不要习惯性地认为只有交了罚单才能迫使国人讲素质。最近《广州日报》所作的“广式排队成名片”系列报道就告诉人们,有些城市的市民素养真的令人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