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要是能抚养孙子,我们不反对她改嫁,也会把该给她的钱付给她。”近日,在洪合镇新居民调委会的主持下,一起家庭纠纷得到了化解,祖孙三代的心结在调解员的努力下被解开。
原来,儿媳小邱(化名)到洪合司法所申请调解,称自己的丈夫小李(化名)几年前在老家遭遇交通事故并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家属与小李的家人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小李丧葬费、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及儿子的抚养费等共计50万元。“然而婆家却只给了我和儿子5万元,我想要回自己应得的赔偿金。”小邱说。
调解员了解到,小李出事时,尚未与小邱办理结婚登记,因此50万元由小李的父母领取。在调解过程中,小邱的婆婆表示,自己担心儿媳会拿了钱,丢下孙子改嫁,剩下两位老人没有生活来源,也无力承担孙子的抚养费。
在多次为双方开导时,调解员还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律师。律师解释称,小邱的请求是合理的,不过,在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时,应减去抚养人小邱应当负担的部分。“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所以权利人只能是死者近亲属。”律师表示,这50万元赔偿金,应减去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剩下的由小李的父母、妻儿分配。
听了律师的解释和婆婆的担心,小邱表示无论如何自己都会将儿子抚养成人,也会好好赡养老人。最终,婆媳二人决定回家再好好商量,妥善解决矛盾。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秀洲区像这样的家庭矛盾纠纷呈现上升和复杂的态势。为了有效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秀洲区从宣传、调解、援助三方面入手,确保家庭和谐稳定。2014年,秀洲区各调解组织工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538起,成功率达99.5%,纠纷调处数量同比去年上涨70.79% 。
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秀洲区结合“六五”普法、法制与道德巡讲活动及其他途径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中,以鲜明生动的形象宣传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
“全区人民调解组织的领域不断扩大,还成立了区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优势。而像洪合镇新居民调委会的伍大姐、王江泾镇调委会的严大姐,更是人民调解组织的‘姐妹品牌’,近年来她们化解的婚姻家庭矛盾就有300余起。”该负责人表示,除了做好宣传、调解工作,秀洲区还通过法律援助、为妇女维权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积极做好婚姻家庭纠纷的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