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秀洲:有效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
2014年12月10日 08:35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祁晨婷 通讯员 朱慧国 秀舟 秀湖

   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优化资源配置,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自秀洲区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工作以来,秀洲区政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成立专人办案小组,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开辟“快车道”,各环节办案时间均缩短5至7天。

  提高诉讼效率,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司法公正是依法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目标。如何兼顾公正与效率,切实保证办案质量成为秀洲区政法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尤为关注的重点。

  【实践案例】2014年11月3日,一起入室盗窃案在秀洲法院刑事审判庭宣判。被告人林某因犯盗窃罪,被秀洲法院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10月4日晚上,刑满释放才4天的林某“重操旧业”,翻窗进入某小区一户居民家中行窃。就在林某四下翻找时,主人突然返家,情急之下林某躲进了主人的卧室,甚至明知主人报警却仍在现场等候。10月5日,林某被秀洲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林某的案子属于单人单起的侵财案件,符合秀洲区公安分局启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条件,因此,按照规定,需在刑拘后3日内向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10月15日,林某被批准逮捕。

  该案件被移送秀洲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鉴于犯罪事实清楚,林某认罪态度较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区检察院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受理该案件后仅9天就向秀洲法院提起公诉。对于该案,秀洲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11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

  【秀洲路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是指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2014年8月7日,秀洲区委政法委组织区政法各部门召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工作部署会,形成了《秀洲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开展。

  “全区政法各部门经过两个月的试点,共启动办理案件73件,其中区公安分局3件,区检察院15件,区法院55件,区司法局接受检察院、法院两家单位委托,开展审前调查案件14件。”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秀洲区成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经过两个月的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自10月1日起,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已在秀洲区政法各机关全面实施。

  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并非单纯为了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秀洲区政法各部门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时注重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既有足够严密的手段依法惩治轻微刑事犯罪,又能扩大拘役以及非监禁等轻缓刑罚的适用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司法为民、司法公正。”该负责人表示,秀洲区通过召开专题会等方式推进试点工作,并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案件基本信息、法律文书电子文档、电子化讯问询问笔录等办案共享信息,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电子移送、网上办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政策原点】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标签:办理 责任编辑:谢冬妹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