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前天,市教育局下发文件,就做好“12·4”国家宪法日至学期结束前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布置。记者获悉,我市中小学已经实现了法制副校长全覆盖。
中小学
至少开展5项活动
据介绍,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教育部门要求各中小学校自2014年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始,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至少要组织开展以下5项活动:举行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上一节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以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
此外,要求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结合实际,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活动等方式,自主组织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法制副校长”
已经全覆盖
在我市各所中小学里,有一位特殊的副校长,他们不是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而是来自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优秀职员。早在2011年11月,嘉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嘉兴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兴市教育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全市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法制副校长的职责:指导学校制订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做好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指导学校开展日常法制教育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指导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平安校园;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发生在学校里的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案件,关注学校周边环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并建议和配合职能部门予以解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到2012年,全市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共350名,同时,在新居民子女学校也都设置了法制副校长,覆盖面达100%。这些法制副校长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指导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与所在学校“单亲家庭子女、心理障碍生和行为偏差生”结对帮教,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文艺汇演,以共建形式向学校免费赠送法律书籍、宣传图片资料,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推进依法治校做出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