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海宁市“五水共治”办获悉,为全面推进“三河”治理的长效管理,该市日前召开“清三河”达标镇(街道)创建标准商讨会,正式出台海宁市“清三河”达标镇(街道)创建验收办法。
在“清三河”达标镇(街道)创建标准商讨会上,各相关部门就“‘清三河’达标镇(街道)创建验收办法”进行讨论,最后以文件形式正式出台了海宁市“清三河”达标镇(街道)创建验收办法。该办法明确,海宁市“清三河”达标镇(街道)创建活动以七个“再提质”为验收内容,采取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申报后组织验收的方法。凡管理区域内“黑河、臭河、垃圾河”全部完成治理并全部通过市级验收或复验的镇、街道均可自行申报,由该市“五水共治”办、水利局和农经局(农办)等部门组成的市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将以实地查看为主,台账资料为辅。其中,实地查看将不仅仅针对“三河”,还将随机抽取10条“三河”外河道进行检查,并指定1至2个整村拓展检查范围。
据了解,海宁市“清三河”达标镇(街道)创建验收结果将在媒体上公示,并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五水共治”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通过验收的单位,海宁市级层面将给予一定奖励;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也将统一进行反馈、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