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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阳光照进低保边缘家庭值得点赞
2014年11月10日 08:51 来源: 嘉兴日报 本报评论记者 徐 宁

  本月起,《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开始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综合性社会救助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明确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可谓亮点纷呈,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首次把一个新的群体——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纳入到了社会救助的范围里。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也被称作低保边缘家庭,他们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既游离在低保政策之外,又与低保户一样面临着就业难、就医难、就学难等困境。由于低保标准是一条刚性的线,线以下能享受救助,线以上的群体则丧失了资格,因此他们无法申请低保,也就无法享受低保待遇以及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救助,而实际上,他们的生活有可能会比得到社会救助的低保家庭更困难,日常中稍微有“风吹草动”,他们便会滑入困难的泥沼。近年来,社会各界对这一特殊群体倍加关注,呼吁将他们纳入社会救助的声音一直没有停过,此番政策落地,并将“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没有被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成员的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家庭)作了明确,令人欣慰。据了解,目前嘉兴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数接近1万人,此项政策对他们来讲无异于一场及时雨。

  将惠民阳光照进低保边缘家庭,可以说,既是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完善,也是对社会救助理念的提升。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就应该有动态的眼光,政策通常是刚性的,但实际情况却是瞬息万变,今天的低保户,通过救助,明天的生活可能就会走上正轨;而今天的低保边缘户,遇到疾病或者孩子就学等困难,可能就会面临窘迫。划定刚性红线进行社会救助固然好,但社会救助的目光除了关心“结果”,更多应该关心“原因”,“原因”就是症结,找对症结才能对症下药,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如今关注了低保边缘家庭,就相当于关注了可能成为低保家庭的人群,在他们成为低保家庭之前进行社会救助,显然比在他们成为低保家庭之后开展社会救助,难度上要小很多,作用上也要强很多。

  惠民阳光照进低保边缘家庭值得点赞,在对低保边缘家庭加大救助力度的同时,接下来,能否根据他们家庭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办法,让他们早日具备自助能力,是让人更为期待的事情。

标签:阳光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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