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和管理办法有变化 有申请意向的企业须及时应对
2014年7月31日 08:28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欧林

    昨天,记者从区发改局获悉,近日,省发改委下发《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修订)》,新修订的办法比原申报办法在申报标准和要求上有了进一步提高,申报难度进一步加大。秀洲区有申请意向的企业可以提前准备,及时应对相应变化。

  在申请省级重大项目方面,秀洲区成绩较为显著。2014年全区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累计16项,项目数量位居全市第3位,总投资188.6亿元,占全市15.49%;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8项,项目数量位居全市第1位,总投资49.6亿元,占全市13.12%。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在适用范围上,项目按特别重大产业项目、重大产业龙头项目、重大产业示范项目等三类申报。特别重大产业项目要求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装备制造、汽车制造、化工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技术产业等制造业项目。重大产业龙头项目要求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装备制造、汽车制造、化工医药等工业项目,以及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技术产业项目。重大产业示范项目要求总投资6亿元以上的装备制造、汽车制造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化工医药、传统优势产业;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技术产业、旅游、文化产业、科技信息、健康服务业项目。

  在申报标准上,设定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及附加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度、容积率3项指标,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分50亿元、20亿元、10亿元、6亿元、3亿元3类5档,投资强度指标分500万元/亩、450万元/亩、400万元/亩、350万元/亩、300万元/亩5档,容积率指标分1.0、1.2两档,申报项目应不低于相应行业规定值;预期性指标体现申报项目产出好、贡献大、能耗低的要求,包括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增加值等3项指标;附加性指标对项目的产业链拉动作用、行业龙头地位、创新和绩效示范等提出要求。

  在申报程序和时间上,每年8月由各县(市、区)将项目申请名单报各设区市发改、国土部门,各设区市发改、国土部门经汇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

标签:企业 责任编辑:谢冬妹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