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三(四)轮电动车回购接近尾声 还未办理回购的市民要抓紧啦
2014年4月28日 08:27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蒋彧淼 通讯员 何涤修 张芸

    近日,记者从秀洲区消保委获悉,自本月10日起,秀洲区三(四)轮电动车回购工作启动,此次回购工作将持续一个月,目前已经接近尾声,截至记者发稿,秀洲区共有127辆电动车符合要求,给予登记回购。

  据了解,此次秀洲三(四)轮电动车回购价格由销售商或生产企业与消费者在总的框架原则下自行协商确定。回购地点设在嘉兴市体育场的西大厅,主要针对在2012年8月16日前购买三(四)轮电动车的市本级户籍消费者。按规定回购的车辆必须是原装的载人三(四)轮电动车,载物的,改装成载人的或者是加装雨棚的三(四)轮电动车均不属于此次回购的范围。

  对于消费者最关心的回购价格又是如何确定的?参照我国“对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规定,通过跟经营者协商,经营者同意原则上车子是按照9年平均折旧法来折旧的(电池价格不含在内)。比如车子买来是1万元钱,使用了2年,那么经营者回购的时候会根据折旧年限打折掉2000元钱。回购价格是由销售商或生产企业与消费者自行协商确定,一旦在价格方面达成共识,双方将签订“回购”协议。

  此次回购到2014年5月9日截止,办理回购是从每天上午9时到11时30分,下午2时到5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需办理回购的消费者应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车发票以及车辆产品说明书,前往市体育中心西大厅(中环南路花园路口,市体育中心西侧的入场台阶一侧)进行车辆信息登记。

  “凡经过登记核实,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向车主发放车辆回购登记凭证。带上凭证、相关材料以及车辆,车主就可以去销售商(生产企业)的回购点办理回购手续,并且可以交车拿钱。”秀洲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办理回购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告知具体的回购地点。如果车主需要代办或者有其他方面的困难,也可以向我们咨询。”

  据了解,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并扣留车辆;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2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从5月10日开始,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三(四)轮电动车违规上路的整治。像“幸福伉俪”这样的电动车,均不具备上道路行驶的合法资格,消费者继续驾驶这类电动车上路将面临公安部门行政处罚、安全隐患等多重风险,建议消费者尽快办理回购。

标签:电动车 责任编辑:谢冬妹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