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企业创造价值的源泉,只有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让员工共享企业的发展成果,企业才能得到健康持续的发展。”近日,秀洲新区、工业园区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要约行动”活动,让企业全面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工资制度,让所有员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秀洲新区、工业园区总工会负责人介绍说,从去年开始园区总工会把参与职工收入分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作为工会依法维权和主动维权的重点。截至2013年,园区总工会组建工会企业179家,独立建会企业174家,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覆盖企业291家,签订率100%,覆盖职工总人数28560人。
针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不愿协商、企业工会干部不敢、不会协商的现象,为提高劳资双方对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认识,园区总工会联合劳动保障和企业主管部门分别多次走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使企业经营者和工会干部认识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企业分配关系、,实现劳资两利、保持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机制,是发挥工会维护职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
以前工资给多少,都由老板说了算,许多一线工人工资增长缓慢,甚至多年“原地踏步”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园区内各级工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尚方宝剑”,员工确确实实从中得到了实惠。
“搭建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基础的劳资对话平台,不仅能获得正当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更有利于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双方互利共赢,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我们企业员工每年的工资增长幅度都保持在10%-15%之间。”浙江雅莹服装有限公司工会负责人陶剑慧告诉记者。
组建企业工会性职代会、推选协商代表、提出协商要约、强化事前沟通、起草协商文本、进行集体协商……秀洲新区、工业园区结合实际,运作程序力求规范,提出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程序。
据了解,针对园区内有的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和笼统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切实加强指导,尽可能地细化量化企业公司方和职工代表方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条款,并明确工资集体合同至少要包含:工资支付标准、办法、时间及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支付及假期工资待遇;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工资集体协议的期限;工资集体协议的违约责任;工资集体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的程序及条件这六项内容。
“成立秀洲工业园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工作指导小组,对园区未签订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上门指导等方式组成的工作网络,随时掌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进展情况。”秀洲新区、工业园区工会相关负责人说。
接下来,秀洲新区、工业园区将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对区域、行业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比较有特色,并积累了成功经验的,进行及时推广,实现以点带面。此外,加强监督,结合企业年检、工资支付等,对企业和职工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情况进行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反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及其他工资政策的行为,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按要求兑现,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