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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老老虎” 彰显反腐肃贪决心
2014年2月14日 08:45 来源:嘉兴日报 张贵峰

  近日,有媒体在总结中央2013年“打虎”行动时发现,新一轮反腐有别以往的一大特点是,先后有多名已退休的“老老虎”被揪出,如63岁的陈柏槐被抓时,已卸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近一年;64岁的郭永祥早已卸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而59岁的倪发科也是在2013年1月便不再担任安徽省副省长,仅保留副省级干部待遇。

  众所周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一直是本轮中央反腐过程中反复强调的一个核心理念和重要原则。依据我国《宪法》,“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这种反腐和法律语境下,新一轮反腐过程中出现严打“老老虎”的特点,无疑并不令人感到意外,既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依法反腐的必然要求。毕竟,“老老虎”同样是“老虎”,同样“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其违法的贪腐行为同样“必须予以追究”。

  当然,现实地看,严打“老老虎”之所以成为一个反腐新特点,显然还是因为,在以往的反腐过程中,确实存在某种宽大对待甚至豁免已退休“老老虎”的“惯例”。这正如媒体报道指出的,在过去十多年,遭纪委立案调查的真正已退休的省部级高官非常罕见,一名高级干部一旦实现了“裸退”,几乎就意味着“平安着陆”,而不再会被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

  因此,不仅严打“新老虎”而且穷究“老老虎”,势必预示着这一既往惯例正在被打破,退休将不再是腐败高官豁免贪腐责任、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而这不仅再次昭示了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反腐决心和意志,而且有利于逐渐清理、消除现实中积累的各种“存量腐败”,确保“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进展、新成效取信于民”。

  如果进一步从预防腐败的角度看,这一坚持“新老虎,老老虎”一起打的反腐新特点,事实上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更好地预防腐败的发生。众所周知,近年来,伴随着反腐斗争不断走向深入,腐败分子在腐败方式和手法上,呈现出许多更为隐蔽、更为狡猾的新动向、新趋势,而其中的典型手法就是所谓的“腐败期权化”,即贪官在滥权腐败之时,并不直接追求“即时兑现”的当期腐败收益,而是“放长线钓大鱼”,等待日后退休或下海经商时再行兑现。在这种背景下,严打穷究“老老虎”,确保退休官员不再拥有法外特权、不再成为反腐盲区,势必有助于预防“腐败期权化”现象的发生,减少腐败分子基此逃避反腐打击的侥幸心理。

  从更长远的治本角度看,要预防腐败,关键还在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尽可能避免各种“老虎”、“苍蝇”滋生,既避免“苍蝇”蜕变为“老虎”,也避免“新老虎”长成“老老虎”。

标签:反腐 责任编辑: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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