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新精神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的方向,种种社会事业改革剑指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嘉兴新实践
“实现城乡居民在制度上的公平和公共资源上的共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决定》辅导读本中表示,要把现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把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据了解,目前我国主要存在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种,分别由两个部门负责: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新农合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
事实上嘉兴已经适当走在了全国前列。早在2003年,我市就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嘉兴主要存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中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由卫生部门主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人力社保部门主管。尽管如此,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对于医保制度的并轨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两套制度、两套人马管理的医保制度带来的是效率低下、管理资源重复等问题。
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再一次在嘉兴实践。从今年开始,我市启动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目的在于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实施医保制度整合是加快全市城乡统筹、资源整合步伐,进一步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的重大举措。”市发改委城乡体改处、综合体改处处长邢雪坤说。
改革新动力
据介绍,当前我市正按照“整体划转、平稳交接、逐步整合、有序推进”的思路,实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经办事务职能的有序衔接,人员、资产和相关资料的平稳交接。
并按照“先机构整合、后制度优化研究”的次序,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嘉兴实际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按照《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市、县(市、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调整为同级人力社保部门承担。在经办服务上,归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经办职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时结算系统进行整合,逐步建立起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率先实现社保数据“同人同城同库”运行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将推进医疗保险政策体系的优化和并轨。从明年起,在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市本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由区级统筹提升为市本级统筹,完善两项医疗保险政策的衔接,并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嘉兴实际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优化整合医保制度,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百姓就医。”市发改委副主任蔡国平表示,由于筹资渠道不同、社会群体身份多元化等原因,医保制度接轨整合将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也是未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