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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2013年11月3日 09:13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陈 新 通讯员 徐 全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环保部近日下达了关于开展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通知,嘉善县作为试点地区之一,被批准开展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近年来,嘉善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始终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核心竞争力来培育,把生态创建作为建设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的重要载体来落实,把生态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实施,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考核督查的合力推进体系,坚定不移推进节能减排、产业转型、生态经济发展,大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环境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生态文化、公众参与,积极探索符合嘉善实际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该县先后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县城和省级生态县,编制实施嘉兴市首个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被省政府评为“十一五”减排工作优秀集体,获批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国家生态镇(街道)创建比例达100%,并于2012年7月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成为嘉兴市首个也是浙北平原水网地区首个通过考核验收的县。自2007年至今,该县连续6年在全市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嘉善县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该县将按照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部署,围绕全国首个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开展生态建设体制改革试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积极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

标签:嘉善 责任编辑:朱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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