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正式实施。新规中明确规定,国家将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等,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您的爱车是否达到新规标准?汽车报废如何办理?报废车上路会有怎样的后果?昨天,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就新标准作了相关解读。
连续三个周期年检不合格
将强制报废
据了解,新规强调,“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
“这里的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不是指连续3年。”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牌证股股长周挺松对机动车如何确定检验周期进行了详细解释。
“机动车使用年限不同,检验周期也不同。”周挺松说:“像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半年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半年检验1次;家用的小型私家车6年以内的,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半年检验1次;摩托车是4年以内的,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还有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是每年检验1次。”
“新规定关于连续3个未检验周期是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计算的。”周挺松说:“5月1日后,机动车连续3次不检验,将被强制报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规,将环保标准纳入了机动车年检的范围之内。“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也将被强制报废。”周挺松说。
车辆达到一定里程后
引导报废
新规明确了各类机动车的“退休”年限,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等。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无使用年限限制。
尽管未限制非营运小车的使用年限,但新规明确将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车辆进行引导报废。
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等。
周挺松提醒,机动车到了“退休”的年限,一定要交售给正规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有的车主会把车子当废铁卖掉,万一非法收购者将这辆车再开上路,发生交通事故,那会给原来的车主带来很大的麻烦。”他说:“到时候车主想来办理报废,我们也是不受理的。”
报废车上路将严惩
报废手续如何办理?
报废车上路,后果很严重。据了解,我市交警部门将严格查处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的,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
“目前,嘉兴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近126万辆,其中汽车约60.4万辆,摩托车约65.4万辆。”周挺松说:“按照旧的标准,我们做过一个估算,今年,我市应该有3万多辆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等)将要进行报废。但是,截至到现在,只有440辆来办理。”
据介绍,已注册的机动车如果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其所有人可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车主可以到嘉兴市报废汽车回收站进行办理,地址在南湖区余新镇石堰小区旁边(嘉余公路)。”周挺松说:“回收站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给车管所进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