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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户超额用水累进加价 市区计划用水企业增加至81家
2011年12月2日 08:07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徐行翔 通讯员 劳明强

  市区非居民用户计划(定额)用水、超额用水累进加价全面铺开。昨天,记者从市节水办了解到,市区目前已有81家企业(单位)和124家基建用水户纳入计划(定额)用水管理范围,除按计量缴纳水费外,超出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1倍至3倍加收。

  “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节水意识已渗透到嘉兴城市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非居民用户计划(定额)用水管理成为嘉兴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后的又一节水重点。”市节水办有关人士介绍说,虽然地处江南水乡,但嘉兴是一个水质性兼水源性缺水的城市,境内河流水质大多是五类或劣五类,全市人均水资源量807.7立方米,不足全省人均水资源量的一半,仅占我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三分之一。市区居民用水已实行阶梯式收费,在非居民用水户中逐步推行计划(定额)用水势在必行。

  今年7月,市区对年取水量超过2.5万立方米的54家企业(单位)实行计划(定额)用水。近日又将第二批27家年取水量在2万立方米的企业(单位)纳入计划(定额)用水管理范围,涉及企业、酒店、医院等多个行业。这些企业(单位)计划用水指标一年核定一次,以企业(单位)上一年实际用水量为基础,结合企业发展及本行业平均用水量等综合因素确定。用水企业(单位)如需调整计划的,需提出申请并提供水平衡测试报告。

  实行计划(定额)用水后,用户如超过计划(定额)水量用水,除按计量缴纳水费外,超出部分则加价收费。超计划(定额)用水量20%以内的,其超量部分按现行水价的1倍加收;超计划(定额)用水量在20%至30%的,累进部分按现行水价的2倍加收;超计划(定额)用水量在30%以上的,累进部分按现行水价的3倍加收。市节水办利用联网的供水企业抄表收费系统,对实行计划用水的企业(单位)进行按月考核按季收费。

  “首批实行计划(定额)用水管理的54家企业(单位)中,超计划(定额)用水的占近20%。”市节水办工作人员说,这些企业(单位)的用水量大部分在超计划(定额)用水量20%以内,也有个别企业(单位)的用水量超计划(定额)用水量在30%以上,还有个别企业因为超计划(定额)用水被罚,通过水平衡测试查找到了水管漏水处。

  除逐步对原有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定额)用水外,日取水量在20立方米(含)以上的新增非居民用水户也将纳入计划(定额)用水范围,这些用水户的用水计划,按《供水许可证申请表》中申报的日取水量来确定其计划用水量。另外,市区基建用水户在办理接水手续时,需统一填报《基建临时用水通知书》,按申报的建设周期、建筑面积和基建用水定额(商品混凝土0.7立方米/平方米、非商品混凝土1.5立方米/平方米)来确定计划用水量,市节水办定期对其基建用水量进行考核。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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