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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次给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 今年三季度补贴金额为历来最高
2011年11月2日 08:20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万强 通讯员 吕皓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市本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已开始发放,补贴金额为去年以来各季度价格补贴之最,预计本月10日前将全部发放到位。随着基本生活费用价格的快速上涨,为缓解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我市从去年开始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已经连续7个季度。

  据市民政局救灾救济与社会福利处负责人介绍,由省调查总队会同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编制的“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是实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依据。今年第三季度,我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9.2,是近几个季度以来最高的一个季度。根据相关规定,当季度价格同比涨幅超过3%时,就将启动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机制。

  据了解,市本级三季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的范围是:市本级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及因下岗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在发放标准上,补助力度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补贴金额达到了历年来最高。2010年一季度,无土地低保对象发放标准为每人补贴65元,有土地低保对象为每人补贴40元。而今年三季度,这个数字分别达到了170元和110元。另外,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及因下岗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按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贴,无土地特困对象每人补贴由2010年一季度的33元提高到85元,有土地特困对象每人补贴由20元提高到55元。

  “在物价水平高位运行的情况下,本次物价补贴的下发,在一定程度上将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我市向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去年全年市本级有221163人次困难群众分4次共获得物价补贴1254.3万元。本次物价补贴金额达630万元左右,将有5.5万名困难群众得到补助。本次补贴要求于本月1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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