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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恶的抱怨者,要做善的践行者 是路人也要遵从内心的道德律
2011年10月20日 08:20 来源: 嘉兴日报 盛翔(湖南)

  广东佛山两岁女童小悦悦相继被两辆车碾压,18个人路过都视而不见,最后一名拾荒阿婆上前施以援手(可参见本版10月18日相关评论)。这起悲剧不仅牵动整个社会,广东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也开展了“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并问计于民,征求救济、奖惩机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国家正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倘若没有坚实的文明基础,冷冰冰的经济数据显然撑不起文化的大繁荣。因此,广东省相关部门能够深入小悦悦这样的典型事件中来,就此展开社会大讨论,问计于民、完善机制,无疑值得肯定,这是基于社会道德滑坡应当肩负起的引导责任。

  在网络的大讨论中,主流的观点有两种:一是对冷漠路人的谴责,二是认为不能止于道德谴责,更要反思“影响行善的环境”。被提到最多的是南京的彭宇案。确实,这个极坏案例在相当程度上破坏了社会道德的“水源”,但是,在被放大的彭宇案之外,我们不该选择性忽略那么多知恩图报的被救者。

  我会不会成为小悦悦身边的第19名路人?这才是我们首先需要反思的问题,检讨自己、反思自己、正视自己,这样的功课不应该被各种抱怨所代替。的确,我们可以抱怨“不敢善良”的理由有很多,但是,真正强大的“头顶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律”并不畏惧于此。就像那位拾荒的阿婆,看到一个被碾压的孩子,赶紧呼叫别人帮忙找寻孩子的父母,难道不是最起码、最本能的行为吗?18个路人视若无睹,果真都是被彭宇案吓的?还是已经习惯在陌生人社会里冷漠麻木呢?

  如果我们只是抱怨恶,那么善永远不会成为有力的行动,而且谁也不知道我们中的哪个人会成为下一个小悦悦。不做恶的抱怨者,要做善的行动者——我们是路人,但我们遵从内心的道德律。

标签:评论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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