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嘉兴市教育局获悉,2011年市本级贫困家庭学生慈善助学金实施方案已由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发布。2011年度的慈善助学活动从6月上旬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慈善助学金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发放,新考取大学的学生在开学前发放。
救助对象
凡嘉兴市本级常住户籍并在市本级高中、职业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嘉兴市辖县(市、区)户籍并在嘉兴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嘉兴市秀水经济信息专修学院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今年考取外地大学及市本级5所大学(大专)的市本级户籍的贫困家庭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慈善助学金发放对象:持有嘉兴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家庭的在校学生;持有嘉兴市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家庭的在校学生;持有嘉兴市特困残疾人优惠证家庭的在校学生;持有嘉兴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援助证家庭的在校学生;凭村(社区)、镇(街道)、区民政部门的证明,因遭遇天灾人祸(有责任赔偿的除外)等突发性事件,或因家庭主要成员患大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各种癌症、尿毒症、各种器官移植、重症肝病、严重心脑疾病等)而特别困难的家庭的学生。
虽属救助对象,但无正当理由的择校生;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虽家庭经济困难,但学生在校主观不努力而造成学习成绩差的,以及严重违规违纪受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已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结对帮困的学生,这些家庭在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慈善助学金。
救助标准
各类学校慈善助学金的救助标准为:高中学生每人一学年一次性救助1600元;中专(职校)学生每人一学年一次性救助1500元。2011年度考取各类各地大学的市本级困难家庭学生中,考取重点大学(一本)的一次性救助5000元;考取普通大学(二本)的,一次性救助4500元;考取普通大学三本以下及大专的,一次性救助4000元,名额不限。市特殊学校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每人一学年一次性救助300元。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小学和初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小学生,每人一学年一次性救助300元;符合救助条件的初中生,每人一学年一次性救助600元,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分会会同社发局直接按程序办理。
办理程序
今年考取高校的市本级贫困生,凭困难家庭四证之一和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领取助学申请审批表。
高中(中专、职校)及大专以上段的在校学生,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系)提出申请,经校(系)按规定条件初选合格后,如实填写《嘉兴市慈善助学金申请表》,上报学校审定核实。
本市范围内各类学校的慈善助学金(含本市大学、大专)除区属学校外,均由市慈善总会委托市教育局统一领取并发放。市本级今年考取本市和外地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由学生本人到市慈善总会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