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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救助金额可达10万元 市慈善总会启动尿毒症患者救助项目
2011年5月17日 08:29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杨秀娟 通讯员 李娟

  记者近日从市慈善总会获悉,从现在开始,只要是户籍在市本级区域内的困难家庭尿毒症患者,均可向市慈善总会申请慈善救助,救助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据悉,市慈善总会此次专项救助项目对象为户籍在市本级区域内的困难家庭尿毒症患者,同时持有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职工优惠证》、《特困残疾人优惠证》、《低收入家庭援助证》,并已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职工医保的困难家庭患者。因病致贫并已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职工医保的困难家庭尿毒症患者。

  与一些疾病相比,尿毒症治疗期长、对药物的依赖性大,因此治疗费用不菲,不仅给家庭带来精神上的压力,也在经济上造成沉重负担。秀洲区油车港农民朱阿龙的女儿20多年前患上了尿毒症,尽管有低保、重度残疾人医疗优惠政策,但女儿每年14万元的开销,让这个家庭的生活过得十分艰难。“推出该项救助项目,也是为了帮助困难家庭尿毒症患者得到尽快和更好的治疗,最大限度地降低这些家庭的生活压力。”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周弘表示,因此,慈善总会在救助力度上也相应较大,每人每年救助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按救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患者,在职工医保、城乡合作医疗保险、政府大病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凭职保和城乡合保原始报销凭证给予救助医药费自负部分的90%。因病致贫并已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职工医保的困难家庭尿毒症患者,在职工医保、城乡合作医疗保险、政府大病医疗救助等报销后,根据困难的具体情况报销救助医药费自负部分的50%~80%。

  据悉,救助申报从现在开始,到今年12月31日止。患者可凭家庭困难状况的相关证件、医院诊断书、病历卡等申请救助。申请人填写嘉兴市尿毒症患者慈善救助申请表后,所在村(社区)委会经社会公示,镇(街道)、村(社区)委会签署意见,区慈善总会(分会)审核,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报市慈善总会审批。尿毒症患者慈善救助资金在市慈善总会承担70%的基础上,南湖区、秀洲区慈善机构也将分担30%。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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