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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使流浪未成年人"有家可回、有学可上、有事可做"
2011年5月11日 22:12 来源:新华网 记者 贺占军

 

 艾克拜尔在救助人员的帮助下回到了乌鲁木齐记者黄文溥摄

  “有家可回、有学可上、有事可做”

  ——新疆有序展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新华网乌鲁木齐5月11日电让流浪未成年人“有家可回、有学可上、有事可做、有医可就”正成为新疆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努力目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1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称,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已全面启动,并已作为“民生建设年”的一项重要举措。

  新疆属中国西部边疆少数民族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多,自然灾害频繁,易产生流浪乞讨人员;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被非法拐卖到内地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这些流浪未成年人因种种原因背井离乡、流浪无着,有的甚至被拐骗后被迫从事违法活动,遭受各种虐待,身心健康被严重摧残,在承受巨大精神创伤的同时也影响了社会稳定。

  今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宣布,决定开展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项行动,承诺将所有在外流浪的新疆未成年人全部接返回疆。

  目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已全面启动,自治区及各地州和重点县市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救助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并已经开始组织实施。

  按照此次行动部署,自治区各地和各职能部门将通过摸底排查和专项救助,严厉打击拐骗、操纵新疆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发现一个、接回一个。与此同时,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和建立起打击、解救、接送、教育、监管、安置等各个环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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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国内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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