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22日举行的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获悉:2010年,全国农民工总数达到24223万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1690元,比2009年增加273元,增长19.3%。
近年来,农民工收入大幅增长,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2005年到2010年,全国农民工月均工资由875元提高到1690元,年均增长14.1%,并呈现出加速增长的趋势。目前,农民工工资性收入日益成为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达到50%以上。农民工工资收入的持续增长,不仅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加快了小城镇建设,壮大了县域经济,而且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和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途径。
为了促进农民工收入增长,减少工资拖欠案件,各地积极建立“两金三制”制度,即在建筑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实施一级建筑承包企业解决分包企业欠薪制度、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制度和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2010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争议案件比上年下降了15.1%,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下降了30.6%。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目前,大部分省区市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随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利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2010年全国共办理农民工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9.7万人次。农民工子女教育、精神文化生活、住宿条件等都有所改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介绍,“十二五”时期,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仍然面临严峻挑战。经过多年努力,农民工权益总体上有了较好保障,但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一些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为“三低两多”,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以及工资收入水平仍然较低,工伤、职业病和劳动争议较多。
目前,全国中小企业中仍有35%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影响农民工的约定权益,而且在法定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缺乏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仍时有发生,有的企业甚至以暴力伤害讨薪农民工。多数农民工未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也没有实现全覆盖,一些工伤农民工不能获得法定待遇。建筑领域用工不规范,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规避劳动法律现象仍比较普遍。
2011年,我国将加大农民工权益维护力度。有关部门将加强农民工集中地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推广多方联动、巡回仲裁、优先受理、优先开庭等快速有效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的经验做法。继续开展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落实“两金三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同时,做好“恶意欠薪罪”的各项实施准备工作,力争3年基本控制欠薪顽症。
此外,我国将继续加强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力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切实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也将不断扩大,要确保有条件的农民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