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李源潮同志在纪念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时略有删节)
今年是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认真回顾总结5年来公务员法实施的成效和经验,把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对于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保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法实施五年来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具有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在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务员法的颁布和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中央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中国特色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公务员管理法制化迈上新台阶。5年来,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公务员法为核心,研究制定了20多个配套法规。这些法规与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相配套,初步构成了中国特色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公务员法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600多万公务员参加了轮训,依法管理意识深入人心。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平稳顺利地完成了公务员登记、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套改、参照管理单位集中审批等工作,公务员进、管、出各环节进一步规范,中国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迈上了新台阶。
第二,公务员管理机制日益健全,激发了公务员队伍的生机活力。一是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录用“凡进必考”制度,为公民提供了平等竞争机会,各级机关录用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有效防止了进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5年来全国考试录用公务员62万名。2010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新录用的14391名公务员中,来自工人、农民、教师、医生等普通家庭的占93.2%。我国公务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制度,得到社会广泛赞誉。二是公务员法的实施推动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选拔任用机制不断完善。5年来,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24万余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公开选拔干部从2005年3573人提高到2009年10961人。三是公务员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机制不断健全。公务员考核规定、奖励规定陆续出台。2009年对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11.9万名公务员记三等功。建立责任追究、辞职辞退等制度,加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5年来,全国受到处分的公务员5万多名,被辞退的4778名。
第三,按照依法履职要求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务员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各地各部门按照公务员法要求,加强公务员思想教育、能力培训、实践锻炼和履职规范,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一是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公务员坚定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普遍推行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制度,增强公务员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突出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普法教育和专门法律培训,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公务员履职行为,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提高公务员推动科学发展能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应急处变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公务员初任培训达到100%,任职培训广泛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不断加强。5年来,全国共培训公务员3000多万人次。三是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机关,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5年来,全国共有867名公务员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319万人次受嘉奖以上表彰,涌现出沈浩、文建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抗击特大地震、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任务中,广大公务员勇挑重担、甘于奉献,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
5年来的实践充分说明,公务员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规律、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重要法律,公务员制度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需要的科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我国的公务员队伍是一支优秀人才密集、能够担当重任、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在实施公务员法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必须把服务国家发展、服务人民幸福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根本理念。二是必须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管干部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根本原则。三是必须把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根本任务。四是必须把建设优秀人才密集、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根本目标。我们要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这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