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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获“红包” 嘉兴在全省率先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
2011年1月18日 08:02 来源:嘉兴日报 杨秀娟 通讯员 李宏平 实习生 蒋彧淼
    春节临近,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本月底前,市本级5.5万名困难群众,每人可获一份60元至200元的“红包”。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嘉兴市的这一做法在全省尚属首家。

  据悉,这次发放的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对象,为2011年1月在册的市本级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以及因下岗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

  根据发放对象的家庭困难情况,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分成几类:对无土地和有土地的低保户,每人分别发放200元和120元。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以及因下岗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按照低保对象发放标准的50%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无土地的每人100元,有土地的每人60元。

  面对物价上涨等因素,如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这一直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的问题。据市民政局资料显示,去年一年,仅市本级,我市就向221163人次困难群众分四次发放物价补贴1254.3万元,其中物价上涨幅度最大的第二季度,其发放标准比一季度再次提高,最高增幅达到了35%。临近岁末,市委、市政府领导更牵头专题部署研究,明确了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力度的要求。

  “临时救助和常规性救助如同两道屏障,为困难群众撑起了一顶温暖而坚固的保护伞。”市民政局相关领导表示,通过这几年的打造,一个常规救助和动态补助相结合,政府救助为主、社会救助为辅,生活、医疗、就业、就学等并行的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已在我市形成。

  据悉,在本月底前完成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的基础上,从2月1日开始,我市还将调高市本级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为市本级无土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40元调为400元,有土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10元调整为260元。

  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身边,春节前夕,我市还将加大走访慰问和大病医疗救助力度,对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老党员、困难党员、劳动模范、百岁老人,以及低保户、特困户、特困职工、特困残疾人、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等人员进行普遍走访慰问。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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