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县级市市长成为地级市要害部门的“一把手”,段成武的仕途似乎并未受到违法批地事件的影响。免职后异地当官的并不少,搞得如此露骨的还比较罕见。
其实事情早现端倪。就在宣布段成武被免职的干部见面会上,上级组织部门对段成武的评价就很“高调”,称其“在担任简阳市市长期间,简阳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段成武同志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云云。被免职的段成武还作了较长篇幅的发言。这真是难得一见的官场奇观,免职通报会成了干部表彰会,被处分的官员一跃而成广受赞誉的主角。
众所周知,“免职”既不是纪律处分也不是行政处分,既可以把它当成一种形式上的问责,也可以认为这是对问题官员的一种冷处理,巨大的弹性空间致使“免职”屡屡成为问题官员逃避问责、欺瞒民意的工具。此前毒奶粉、周老虎等诸多事件中的问题官员都走的是这个套路。
问责作为一种惩戒措施,目的在于“给权力套上笼头”。权责对等是最基本的行政伦理,拥有一定的公权力,而没有相应的问责机制来约束,必将导致权力滥用。可是,不要说“给权力套上笼头”,一些地方其实是把权力放进了“保险箱”,甚至不惜以牺牲政府形象和透支公信力的代价,为问题官员遮风挡雨、保驾护航。可想而知,权力放进“保险箱”的代价就是,有些官员将更加有恃无恐,法律和制度将被无情羞侮,民意和权利将被肆意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