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样的考虑”,说得斩钉截铁,不容置疑。这种底气,来自多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楼市调控上与中央抗衡、对峙和博弈的经验。因为自2002年以来,楼市调控从来就是雷声大雨点小,而一些地方政府囿于自身利益,千方百计地把中央调控政策化为无形,使楼市调控一次次功亏一篑。
南京市此前实施的“市20条”,基本上是按照既往套路,用地方的化骨绵掌来应对中央的铁腕重拳。从200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不再将房地产当作支柱产业,到今年1月国务院颁发“国11条”,再到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新国四条”,中央在短时间内密集出台信贷、税收、土地等楼市调控政策,显现高层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姿态和决心。然而,这样的暴风骤雨到了一些地方,不是变成了和风细雨,就是被偷梁换柱。
无独有偶,在国务院颁发“国11条”的同时,另有一个城市推出了楼市新政,规定不论是否户籍人口,手中无房者在该市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就可获得房款总额1.3%的财政补贴。毫无疑问,国务院明确抑制投资性购房、炒房,营业税“2改5”对炒房的抑制作用最为明显,但上述新政变相补贴因营业税受影响的客户,从而消解了宏观政策的执行力。此外,该市的楼市新政对开发商的优惠政策同样诱人,包括企业征税、抵押登记、银行贷款、房屋物业维修基金、兼并重组等一系列扶持政策。这些“地方版”楼市政策与中央调控政策明显相悖,托市的意图昭然若揭。类似的政策在合肥、青岛、舟山等地也相继出台。
毋庸讳言,房地产业不仅绑架了中国经济,而且绑架了一些地方政府。经济学家谢国忠认为,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大约有一半和房地产相关,“这就是抑制房地产泡沫如此困难的原因”。房地产业已经占了GDP的6%,四分之一的投资在房地产行业,60多个产业与房地产关系密切。地王频现、地价上涨,被看作是房价一路飙升的重要推手,而在背后发力的却是一些地方政府,因为存在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更因为在GDP政绩中房地产业立下了汗马功劳。
好在中央已经痛下决心,“新国四条”款款有的放矢,条条剑指命门,其针对性、精准度、可操作性以及严肃的政治层面要求,都强烈预示着此番调控不会隔靴搔痒、半途而废。中央的决心已下,态度鲜明,立场坚定,那些与中央调控政策相悖的“地方版”楼市政策到了该全面清理和废止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