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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金融下乡” 农民自住房与城市商品房性质截然不同
2010年2月3日 08:22 来源:嘉兴日报 邢理建(上海)
   1月26日《嘉兴日报》评论版发表拙文《“建材下乡”是扩大内需的一座富矿》。1月28日,评论版再发童大焕先生的《要“建材下乡”更要“金融下乡”》。读者当能发现,拙文与童文具有一定的逻辑连贯性,“建材下乡”再辅之以“金融下乡”(即童文提出把城市居民购买商品房的按揭制度扩大为农民建房的按揭制度),农民致富就平添了一条捷径。

  从“建材下乡”至“金融下乡”,都是广大读者尤其是农村读者所关注的热点,地方党报以新闻评论的形式,就中央两项惠农新政作延伸性议论,体现了为读者服务的办报宗旨。我再写此文,并非与童先生“论战”,只想就“金融下乡”的前世今生及当下扶持重点再作议论,目的只有一个,唤起更多读者关注当下农村金融改革的走向。

  以“大包干”为界,1980年代以前,中国农村没有现代金融业,唯一的准金融机构叫农村信用社。1980年代中期,市场改革初潮涌动,催生国内首波金融改革,原人民银行拆分成“工、建、中、交、农”五家国商行,其中农行主要从事农村金融业务。

  由于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五大行”分业经营限定旋即被冲得稀里哗啦,工行不务工,农行不务农,农村集镇上的“五大行”网点一度比公厕还多,无序竞争导致谁都不务农,谁也没在农村网点赚到钱。1990年代末开始,除农行外,其余“四大行”纷纷逃离农村,而本该务农的农行因坏账率太高而无力务农。于是,“金融下乡”出现了一段事实上的真空期(江浙一带包括嘉兴除外)。十七届三中全会推出“农地新政”,其框架下的“金融下乡”是个转折点。一方面,各省市纷纷将原信用社改造升级为股份制农村合作银行,向农民发放生产性小额信贷;另一方面,在财政补贴的支持下,农行重返农村开展扶农信贷。

  据官方统计,十七届三中全会前,全国用于向农户种植养殖的小额贷款及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合作社的信贷余额不足1万亿元,截至去年末猛增到7.41万亿元。去年中国经济运行如此艰难,农业则连续第六年大丰收,“金融下乡”功不可没。与此同时,去年仅中央财政用于奖励全国900余家县级涉农金融机构的补贴款就超过60亿元。客观评价,建立与现阶段“三农”需要相适应的“金融下乡”服务体系,虽然起步时间不长,但“金融下乡”已成规模是不争的事实。

  至于“金融下乡”是否向农民建自住房提供按揭服务,在现阶段尚无讨论价值。农民自住房与城市商品房性质截然不同,即使金融发达如西方国家,按揭服务也只局限于购房而非建房阶段。农村的土地性质和用途与城市不同,按揭制度要在城乡通用,前提是修宪,未来几十年内压根不可能。农地制度是国家公有制基础,不是随便可作改动的。

标签:金融 责任编辑: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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