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个人所得税,今年另一个减税方向便是部分商品的消费税。
从现实需求来看,“今年消费税的部分税目很可能会实行减税,比如下调化妆品、摩托车等消费税税率”,曾康华说。
以摩托车为例,下调或取消摩托车消费税一直是大多摩托车生产厂家的期待。当前,在对摩托车征收消费税的同时,“摩托车下乡”还实行财政补贴制度,这种“既补贴又征税”的做法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便容易出现一些问题。有业内人士分析,领财政补贴购买摩托车要上牌照,也就意味着要缴纳相应税款。一辆排量250毫升及以下的摩托车消费税为3%,如果再加上10%的购置税,并不比开“黑车”划算,因此,一些农村消费者常常会为了“避税”不愿意领补贴,“摩托车下乡”的政策效果难免受到影响。
不仅如此,杨志勇还提出,目前我国对高档手表征收20%的消费税,带有奢侈品税的特点,但在当前形势下并不适合征收奢侈品税。他解释说,奢侈品税是对奢侈品消费所课征的一种税。在现实中,它一般表现为选择性消费税。“征收奢侈品税从表面上看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因为只有富人才能消费得起奢侈品。但是不能再用封闭经济的眼光来选择税制,国际税收竞争决定了一国在课税时必须考虑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税制设计状况。”
他认为,一些国家或地区对奢侈品课征的税较少,再加上免税店没有相关的税收,其结果是国内不少奢侈品价格高于境外,有更多机会到境外去的富人很可能选择在境外购物。这样,不仅相应的税收国家无法征到,而且连本来作为内需的奢侈品消费也不复存在,内需转变成为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外需,这与我国一直想要扩大消费,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目标要求也是相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