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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 我市拉开新医改大幕
2009年12月26日 08:15 来源:嘉兴日报 杨 洁
    昨天,市委、市政府正式向社会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而拉开了我市新医改的大幕。《意见》提出,新医改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主要任务是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创新“九项体制机制”。2009年到2011年,我市新医改要完成5项重点改革任务,具体包括26项改革内容。

  贯穿“公益性”主线

  《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市要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此,要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即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九项体制机制创新”包括:协调统一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新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医药卫生法律制度和政策保障机制。

  值得指出的是,之前普遍呼声较高的一些改革措施、理念在新医改方案中得到明确,包括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病种收费、收取药事服务费、建设城乡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等。

  据悉,新医改方案始终贯穿“公益性”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努力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服务需求。

  26项内容已完成大半

  《意见》明确了2009年到2011年要完成的5项重点改革任务、26项改革内容。据市发改委综合体改处处长顾成庆介绍,由于我市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很多方面都走在全省前列,所以对照省里提出的医改目标任务,

  我市多数项目已经达标或基本达标。因此,我市新医改提出的3年改革任务中,多项指标均高于省改革目标。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意见》提出的第一项重点改革任务。到2011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确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均稳定在90%以上;确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并实施门诊补助。2010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其中财政补助人均180元,报销比例3年内达到50%以上。同时,探索建立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制定并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接轨办法,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形成政策相互衔接、关系转移顺畅、费用结算便捷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同时,加快完善异地就医、实时结报制度。

  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意见》还提出,要结合我市“两新”工程建设和“1+X”规划,实施新一轮医疗资源配置规划编制;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室)每年补助2万元运行经费等。

  此外,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在市本级公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公立医院管理机制、治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布局,进一步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标签: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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