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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
2018年10月10日 08:55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陈曦 通讯员 冯姚

  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科学管理和精准服务水平

  残疾人证去哪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注意哪些问题?日前,秀洲区印发了规范核发和管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实施方案,进一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科学管理和精准服务水平。

  残疾人证作为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随着党和政府各项惠残政策越来越多,特别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全面实施,残疾人证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截至目前,秀洲区已有9828人持有残疾人证,未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朋友可以陆续申请办理。

  据悉,凡持秀洲区户籍,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人应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因病因伤致残的须提供医院病历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申办残疾人证,并如实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及《残疾评定表》相关信息。

  镇、街道接到办证申请后,受理人员对申请人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并于每月20日前统一汇总报至区残联。“对申请材料完整、信息属实的,予以受理,当场发给《知情同意书》,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对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对明显不符合残疾标准的,车祸、工伤等还在治疗(即未终止医疗的)的申请人终止治疗未满一年的,不予受理。”区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符合残疾标准的,由区残联收到《残疾评定表》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符合残疾标准的,评定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由所在镇、街道残联出具公示结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按规定要求需要公示,但申请人或其监护人不愿公示的,不予发放残疾人证。区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制证、发证工作。

  “残疾评定方式为医学评定。”区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视力、听力(成人)、言语(成人)、肢体残疾医学评定的医疗机构是浙江新安国际医院;精神残疾(成人)、智力残疾(成人)医学评定的医疗机构是嘉兴市康慈医院嘉兴城区门诊部;未成年人的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医学评定的医疗机构是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对于一般残疾人进行集中评定,每月20日(逢双休日的,顺延到下个工作日),由申请人本人持“申请材料”要求的相关内容、《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及相关材料到评定医院进行医学评定。对卧床不起(疑似为重度肢体残疾且家属无能力陪护)等特殊困难的申请人,可申请上门评定。申请人须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后上报至区残联,审核通过后,由区残联通知评残机构,组织安排评定医师等相关人员入户进行残疾评定。

标签:残疾人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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