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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检查行动
2018年6月7日 09:10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蒋彧淼 通讯员 姚澜 顾丽青

  生活垃圾未分类 综合执法查到底

  近日,新城中队执法队员日常巡逻至秀洲区江南摩尔东区某商铺门口时,发现一当事人李某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对应容器,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察。据了解,当事人李某系自由职业,现场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将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混放在电动三轮车上,未进行分类的垃圾主要是生活垃圾纸板与餐厨垃圾。

  执法队员当场要求当事人李某整改,李某态度强硬,说两种垃圾放在一起都脏了,还要让他分类投放。李某还表示在他的认知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都是垃圾,没有必要分开。在责令整改无效的情况下,执法队员将李某带回中队,告知其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容器涉嫌违反《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在对李某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江南摩尔餐饮商铺中还有两家也有类似情况。这两家商户在执法队员要求其进行整改之后,态度良好,表示积极配合整改。执法队员对两家商户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后期将跟进关注,如果再次出现未将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容器的行为将立即进行处罚。

  为进一步提高餐饮企业垃圾分类意识,推动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连日来,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城中队和高照中队,依托综合执法平台,联合街道分类办和物业,分别对辖区江南摩尔商圈和智富城商圈内的餐饮单位和物业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中,大部分商户做得还可以,但个别经营户存在餐厨垃圾台账未建立,餐厨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垃圾收集容器有破损等情况。我们的执法队员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涉事餐饮单位耐心讲解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和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同时要求其限期改正。”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不配合执法、态度恶劣、不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予以处罚,情节恶劣的予以曝光,对违反《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直接进行处罚。

  下一步,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辖区内逐一开展垃圾分类执法督导,指导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工作,重点针对物业企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不到位、生活小区及公共场所等区域的“混装混运”等问题展开整治,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通过日常执法宣传,引导各类主体自觉规范行为,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对于生活垃圾未分类的行为,我们综合执法部门将一查到底。垃圾分类执法要走上常态化执法的道路,在日常执法巡查中把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做细做精做久,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做好处罚与宣传的结合。”该负责人表示。

标签: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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