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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开始申报
2017年5月15日 15:14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欧 林 通讯员 江一峰

  昨天,记者从区科技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近日,2017年第一批嘉兴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申报和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随着土地资源日益趋紧,秀洲经济的快速发展要从注重量的扩大向注重质的提升转变,科技企业孵化器成为承载下一轮引领发展的重要平台。近年来,秀洲区努力巩固平台基础,培育创新主体,创新科技金融,营造众创文化,构建全方位“众创空间”,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根据新出台的《嘉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市级孵化器应具备8大条件,涉及发展方向、服务功能、运营主体、管理团队、机构设置、场地面积、在孵企业数量、毕业企业数量等。同时,《办法》对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市级孵化器认定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的办法。在考评与奖励方面,市级孵化器实行年度考评、统计和动态管理,并根据服务能力、孵化绩效、社会贡献建立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价。

  市级众创空间则需要满足以下认定条件: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3个月以上,具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设立或有签约长期合作的面向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的创投基金,额度不低于300万元,创投基金已投资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3个以上,经认定后每年投资创客企业(项目)不少于2个;企业管理运作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创业服务特色明确,有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创客企业(项目)管理制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评估筛选、毕业与退出机制等;众创空间内入驻的创客企业(项目)不少于10个(企业在我市注册成立),入驻时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标签:科技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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