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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有所养”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2017年1月11日 08:46 来源: 嘉兴日报 本报评论记者 汪莹

  昨天,嘉兴市“医养结合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出炉。根据方案,到2018年底,我市将基本建立具有嘉兴特色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精准高效的医养结合“20分钟服务圈”。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提出创新社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保障,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范围。

  长期护理保险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在国外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后的“第六大保险”,我国则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一个失能老人压垮一家人。”这句俗语形象地反映了当前我国养老问题的一大难点:截至2015年,中国需要长期护理的失能老人已经超过4000万人。与此同时,家庭结构却日益小型化、空巢化,“421”甚至是“842”的三代家庭人口结构模式,使年轻人很难承担起家庭照护责任。一旦家中出现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骤然加大的经济与工作压力,使许多家庭如临深渊。家庭护理长期跟不上,又迫使许多老年人不得不长期住院,增加全社会医疗资源紧张的压力。

  在这个意义上,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使老年人在需要时获得资金和服务支持,在家庭、社区或养老机构得到医养结合的长期护理服务,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制度创新。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实践看,长期护理保险不仅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老年人因支付护理费用而背负上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缓解国民对公共福利需求的压力,还能催生发达的专业护理产业,有效解决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医不能养,养不能医”的困境。

  对于养老,没有远虑,必有近忧。嘉兴是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之一,也是浙江省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市。几乎每4个嘉兴人中就有1名老年人。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不仅是子女的义务,也是全社会的责任。虽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全面推广,还有待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及时跟进,但是,有理由相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建成之日,就是“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承诺实现之时,这值得我们所有人共同去努力。

标签:养老 责任编辑: 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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