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说:“不事改革,不抓发展,‘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太平官’,这样不是‘平安’而是‘平庸’。”如果说甘于平庸对于常人来说无可厚非的话,那么对那些承担着重要社会责任,被赋予行政权力,能调动社会资源的基层干部而言,平庸至少是渎职。
一方面,平庸是往往是一种不思进取的行为。在基层,大部分公务员在经历了意气风发的年轻时代后,仕途的期望由一心进步被心灰意冷所代替,对于连带的各种责任,往往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有人因此也出现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过起了”平庸”的日子。对于工作他们敷衍、应付,得过且过,参加会议鼓掌叫好,会议结束爱咋咋地,有的甚至在会上睡觉、玩手机。
另一方面,平庸也是一种玩忽职守,碌碌无为的态度。在目前从严治党的大形势下,有的机关干部产生了一种“枪打出头鸟”的生存逻辑。他们不收钱,不收礼,也不去KTV,极少去酒局;他们是谨小慎微的老实人;他们是有“官德”,无官威的“官场好人”;但同时他们也是遇事能躲则躲,能推则推,为官不为的昏官、庸官。
其实,平庸还出现在一些貌似“能力型”的官员身上。这些人有一个特点——好大喜功。只要一有平台,他们就要上大项目,搞大工程,进行貌似大刀阔斧的改革,但实际上从不考虑上的项目是否与本地经济发展相适应,是否会给地方增加负担。结果,这些项目要么烂尾夭折;要么给地方财政带来严重的负担,甚至影响应别的民生工程。在基层,这类人则往往用许诺,来推动工作,也不管诺言是否违反政策,是否遵守原则,甚至明知不能兑现,也照许不误;还有的遇到困难,动辄用公帑收买,往往造成不该补偿的补偿了,不该多补的没少给,最终满足了利益群体,却失去了公正、公平,使的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不断被侵蚀、消耗。这类人貌似一心为公,忙忙碌碌,但骨子是自私自利,以公器私用,为个人积累政治资本。虽区别于为官不为,但这种为官乱为,照样是一种庸政懒政。
美籍犹太裔政治理论家汉娜·阿伦特提出过一个观点:平庸也是一种恶。她认为,在一些政治体制中,许多平常的小官僚,因没有明确的爱憎和判别正邪的能力,成为公文机器,同样可能成为恶的化身。因为这种平庸,往往会让他们以“换了他人也会这样”为理由,来替自己辩护。因此,这些平庸者没有思想和良知、失去了对公平、正义的基本判断,心中只想着趋炎附势,趋利避害,趋权逐利。
对于这样的平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的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都和谐稳定发展的‘平安’,而不是无所作为的‘平庸’。对干部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予以追究。”
治理平庸,重在治人。要杜绝公务员在平庸的名义下作恶,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完成法治化、文明化国家的建设目标,公务员们就要坚守三个价值标准——是否遵守了国法;是否触犯了党纪;能否经受得住舆论和道德的审判。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无疑,未来多年对中国来说,都将是一个转变的过程。对反腐,是一个普法的过程、较量的过程,同时也是全党上下对照党纪检视提升的过程,更是全体党员干部一次次对照入党誓词,校对核准初心使命,转变思想,主动适应新时代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