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打造公平市场秩序 助推高质量发展
2019年8月27日 09:05 来源:嘉兴日报  ■记 者 竺军伟   通讯员 庞代松 朱亮鸿

  访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冯雷

  【现场扫描】

  “我想办理一张吴江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要准备哪些材料?”昨天上午一早,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王江泾镇从事纺织品经营的陈先生来到窗口,咨询“跨省通办”业务。“以前去吴江区做生意,要专门跑过去办营业执照,以后在秀洲区就可以申请,的确很方便。”陈先生对记者说。

  “与苏州吴江区合作,开展市场主体登记‘跨省通办’,是我们推进长三角政务一体化建设的有益尝试,也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冯雷说,8月23日,秀洲区与吴江区达成了10个方面的市场主体登记合作协议,包括两地市场主体登记线上线下“跨省通办”、建立“一照多址”的市场主体互认制度、探索建立“跨省通办”企业经营范围标准化登记制度、构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登记交流平台等,不仅全面加强了两地合作,也为下一步推动跨区域市场监管工作,联手打造长三角公平市场秩序奠定了扎实基础。

  

  【精彩回眸】

  “今年初以来,我们应时而动、顺势而为,积极推动全面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在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打造公平市场秩序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冯雷表示,通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创建省食品安全区、打造长三角“放心消费示范区”、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打造质量强区、巩固四大安全底线等,有力助推了全区高质量发展。

  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上,秀洲区今年上半年成绩亮点纷呈。秀洲区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商事主体“证照注销联办”改革举措,更好地实现注销便利化,实现了“一事跑一次”目标。同时,秀洲区在全市率先完成了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市提供了样板。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累计有786家市场主体通过证照注销联办模式实现主体注销,450家企业通过便利化改革模式实现市场准入,享受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红利。另外,秀洲区还与吴江区实现了市场主体登记“跨省通办”。

  今年是秀洲区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验收攻坚年,创建工作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了今年工作重中之中的项目。今年初以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创建任务,制定攻坚计划表,挂图作战,全域全体系推进形成创建合力,线上线下全方位开展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上下联动,向基层所倾斜监管力量,全力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创建成功。目前,已完成创建自评报告及验收申请、满意度调查、暗查暗访等环节。“我们有信心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冯雷说。

  今年,秀洲区委区政府将“放心消费”建设纳入了民生实事项目。为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打造“新塍放心美食”“高照秀清路放心示范街”“放心示范商圈”等“镇、街、区域”为试点,并逐步向各镇(街道)辐射,打造放心消费“一镇一品”;通过精心打造秀清路“放心消费示范区”建设,实现了街区阳光厨房、动态等级公示外置、放心消费元素等全域覆盖,并建成了文明示范、放心消费主题公园和放心消费城市驿站,在全区营造起了“放心消费在秀洲”的良好氛围。

  【未来展望】

  贯彻落实区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聚焦当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排头兵,持续抓好队伍建设;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高质量发展,继续打好品牌建设、质量建设等组合拳;聚焦高品质放心消费建设,继续做好各项民生保障;聚焦争先创优,继续围绕清单式管理,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全力推进与吴江区等毗邻地在商事登记的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开展与吴江区区域协同执法、维权以及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为全力构筑长三角一体化营商环境迈出坚实的一步;继续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日办”再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抓好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全面实现市场主体便捷准入、快速退出。

  另外,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打好助力高质量发展组合拳,通过进一步抓好“三强一制造”工作,强化质量共计和标准供给,积极引导全区企业走质量强企、品牌强企之路,努力打造质量秀洲、品牌秀洲,力争今年质量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同时,持续保持打击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强化公平竞争执法,深化综合执法“亮剑”行动,维护公平竞争,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标签:访谈 责任编辑:茹萍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