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贤龙赴市检察院,调研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劲松陪同调研。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在市检察院,孙贤龙观看了公益诉讼优秀案例纪录短片,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县(市、区)检察机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孙贤龙说,全市检察机关聚焦公益保护重点领域,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涌现了一批省级公益诉讼案例精品,促进了行政行为和市场秩序的规范,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值得充分肯定。
孙贤龙指出,公益诉讼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树立宪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在扩大办案线索上下功夫,不仅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办法,加强与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的衔接,研发公益诉讼线索筛查软件,而且要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有效性,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增强线索发现的能力水平。要在更好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上下功夫,突出典型示范,注重发挥诉前程序的重要作用,用准用好起诉程序,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稳妥有序开展。要在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上下功夫,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研究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要在提高履职能力上下功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处理保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等关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孙贤龙强调,要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解决问题这个根本,健全公益诉讼制度,不断增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实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实现嘉兴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