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树立典型 示范引领 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启动
2019年8月6日 08:40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耿俪洳

  昨天,记者获悉,为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树立典型,示范引领,点面结合,扎实推动全区乡村振兴走在前列,根据省、市有关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秀洲区推出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这也意味着,秀洲区正式启动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

  据了解,此次创建将根据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五大振兴、省委“五万工程”和“五大行动”、市委“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地”和区委“高标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各级乡村振兴建设要求,按照科学性、全面性、简明性、可行性、可比性等原则,着眼于创建区域范围内乡村振兴整体水平的评价,选择具有代表性、数据能核实、实绩能反映、资料能提供、评价可操作的考核评价指标,形成评价指标体系。

  创建将着力遴选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综合评价较高,特色明显的村,通过示范创建、扎实推进,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切实发挥带动、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地建设。

  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时间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评选1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2月底前。全区将确定3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培育对象,其中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22个,区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0个。

  据介绍,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有一套严格的评分标准。考核类别分基本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振兴特色、加分项和扣分项等,并在9个类别下分47个小项细化考核标准进行赋分。各级示范村创建,必须通过市级、区级对应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的,并在规定创建期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乡村振兴示范村采用村申报、镇初评推荐、区考核审定的办法进行。

  创建村达到创建验收的,每年12月底前向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创建验收申请,区乡村振兴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考核评价组,通过实地踏看、资料核查等方式进行考核验收,经综合评定后报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由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并将市级创建示范村名单上报市乡村振兴办。

  为鼓励创建,此次推出的实施方案还明确,对成功创建市级或区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将给予专项项目奖补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标签: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平彩娟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