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让“强村”“富民”同频共振
2019年6月4日 10:04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耿俪洳

制定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让“强村”“富民”同频共振

  2018年,嘉兴市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单位。近日,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改革任务,根据市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发展实际情况,《秀洲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出台。

  《方案》明确指出,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农村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实现共同发展;有利于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权益;有利于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享有更加完整的权能,落实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发展成果;有利于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的职能关系。

  在四个“有利于”背景下,如何切实有效开展这项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了八条实施路径。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并加强管理,通过清查、盘点、界定、核实,摸清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存量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加强资产台账管理。探索权能有效实现形式,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的权能,并完善相关流转制度、管理办法、工作程序等。探索成员身份确认管理机制,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稳妥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探索工作。

  与此同时,按照《方案》要求,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政策出台,明确从资金、信贷、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造血”功能,提升可持续增收能力,加快培育1个以上经常性收入超千万元的经济强村,促进“强村”“富民”同频共振。条件成熟的村或将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分配有序”为原则,试点实行村级行政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探索建立人员资格分离、组织功能分离、干部管理分离、议事决策分离、账目资产分离机制。对已改制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开展“回头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方式,健全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完善档案管理,促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健康运行。

  除此之外,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收支操作程序;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指导建立资产资源租赁最低限价、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分级管理”和“限额准入”制度;区级农村审计巡察也将开展。在基层农经队伍建设上则将通过公开招聘、选调、劳务派遣等多样化形式充实区、镇(街道)人员力量。农经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也将定期举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等采取课堂教学和外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增强业务本领,拓宽工作思路,提升谋改革、促发展的能力。

标签:集体产权 责任编辑:平彩娟

秀洲新闻网

看秀洲微信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