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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和注册登记开始了
2018年12月27日 09:00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赵 晨 通讯员 张 煜

秀洲交警大队下辖6个中队均可办理相关手续

  “前两天听老乡说现在都在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今天也过来看看,不然以后上不了路了。”昨天上午,记者在秀洲交警大队新城中队见到了市民周先生。周先生的车是去年6月买的,之前没有办理过相关的防盗登记。工作人员表示,从现在起至2019年3月31日前,市民只要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到离家较近的交警中队就可办理。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它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了交通事故易发高发的主要车型。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在全国实施。为此,嘉兴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告》。

  明年4月15日起,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行驶?三年后超标电动车要全部淘汰?对于即将实施的新国标,不少市民焦虑起来。记者从秀洲区交警大队获悉,目前,秀洲区正在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和注册登记工作。

  对于市民最关心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问题,秀洲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符合旧国标且已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注册登记。符合新国标且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将按照新《公告》和新国标有关规定予以注册登记。新《公告》省级有关部门将予以公布。秀洲区的车主凭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合格证到辖区新城交警中队、王江泾交警中队、油车港交警中队、新塍交警中队、洪合交警中队、王店交警中队这6个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

  关于防盗备案登记,也是市民较关心的问题。据介绍,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和电动自行车产品未列入《公告》目录的车辆,都属于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允许注册登记(上电动自行车号牌),必须办理防盗备案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视为已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从现在起至2019年3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到上述6个登记点办理。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的,不予办理,但经核查确系个人合法途经取得的,可以办理。

  2018年12月31日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办理防盗备案登记。消费者应当购买符合旧国标或新国标且已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不能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还未登记的车辆从现在起至2019年3月31日,应尽快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点办理登记手续。

  秀洲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超标电动自行车从现在算起,最多还能使用三年。无论以前办理防盗备案登记的,还是现在办理的,使用期限都到2021年12月31日止。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上路了。所以建议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从现在起,不要再去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了。

  此外,从明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后,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防盗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对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理。

  接下来,秀洲辖区内各警务室也将办理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秀洲市民可就近办理。

标签:电动自行车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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